司法縱容黑金禍港!與外部勢力關係密切的壹傳媒黎智英於一四年秘密捐款醜聞曝光,揭發其多年來向泛民政團及時任立法會議員秘密捐款,時任議員社民連梁國雄收取捐款但無向立法會申報利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最終卻被放生。反對派隨後發動為期七十九日的違法佔領行動,律政司遲遲未有檢控包括黎智英在內的佔領搞手,令他們逍遙法外。反對派勾結外部勢力非一朝一夕,社會各界批評政府有法不依,走狗屁股不敢摸,令人質疑是否知名人士、公職人員就有法律保護傘,做法將引來禍患,令司法制度名存實亡。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違法佔領行動嚴重破壞法治、影響市民的生活,但事件發生至今近三年,檢控率仍然偏低,且大部分主腦人物,包括黎智英等都仍未被起訴,令律政司予人「不敢摸走狗屁股」、「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感覺。議員柯創盛亦認為,非法佔領可謂證據確鑿,但律政司的檢控程序仍然非常慢,而且只檢控參與者而非主謀,令人覺得律政司控告時顛倒次序、雙重標準。
議員葛珮帆指,市民對律政司拖了兩、三年仍未把佔領行動主事者擺上庭有疑慮,認為佔領搞手不被檢控,令人認為政府是有法不依,才導致去年發生旺角暴亂。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表示,近年本港多宗案件都令公眾質疑政府有政治考慮,他以梁國雄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律政司放棄上訴為例,稱梁國雄收錢狀況明顯,不明白律政司為何不堅持上訴,而輕易放棄上訴亦會令社會質疑是姑息養奸。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律政司對佔旺、旺角暴亂等案件的處理速度快,但涉及黎智英等具知名度人士的佔中案,就至今未檢控大部分搞手,而李卓人及黎智英秘密捐款案,廉政公署調查後沒有下文,批評律政司「雙重標準」。他又指,律政司對佔旺、佔中案件「蝦兵蟹將就拉」,重要人物就放生的做法亦令人質疑是「投鼠忌器」,公眾人物就會有法律保護傘。他強調,如不檢控相關人士,會令人認為政府是有法不依,引起禍患,香港法治精神將受影響。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梁國雄收取黎智英款項,是雙方都承認的事實,梁只是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獲判無罪,但律政司竟選擇放棄上訴,而非搜集更有力的證據,令人失望,「律政司喺呢個咁關鍵嘅時候退縮,真係非常奇怪,亦都唔能夠令人感覺到,政府有足夠的決心,檢控呢班重量級(幕後黑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