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四人劏房家庭遭濫收近倍水費

【本報訊】劏房、天台屋租客遭業主濫收水電費。有調查發現,近九成居於「不適切住屋」的住戶向業主或中介交水費,四人家庭平均每月水費一百九十二元一角,較水務署收費高近一倍。受訪者平均被收取每度電一元五角七仙,較中電收費貴近五角。團體促請水務署及電力公司為住戶安裝獨立水電錶,並建議政府運用關愛基金向住戶發放夏季能源補貼。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訪問二百名居於劏房、天台屋等不適切住屋住戶,按水務署收費,四人家庭每月平均水費約為一百零六元,但調查結果顯示四人家庭被濫收近一倍費用,有居於葵青區劏房的四人家庭被濫收六倍多的費用,每月水費達八百元。受訪者每立方米用水的平均費用為十五元,較水務署設定的第四級水費,即每立方米水九元五仙的價格昂貴。

向業主或中介支付

調查又指,近九成受訪者向業主或中介交水費,僅百分之六點六受訪者繳費予水務署,另有百分之四點一受訪者不知道繳費對象。調查發現,受訪者有省水習慣,分別超過八成受訪者經常或間中儲大量衣服才清洗或縮短洗澡時間,近半受訪者經常或間中儲起洗米水或洗菜水作其他用途。聯席認為,住戶慳水但水費仍高昂,反映業主濫收水費情況嚴重。

阿芳與十九歲女兒居於深水埗劏房,水電費由業主定價,每立方米水收費十四元,每度電收費一元六角,每月水費及電費分別一百三十元及六百元。她們月入約七千元,月租連水電費開支約四千元。為省錢,母女倆夏天不開冷氣,「儲洗米水、洗菜水嚟沖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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