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長毛)、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同姚松炎四人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後,除咗必須交還位於立法會大樓內嘅議員辦事處外,長毛喺將軍澳寶琳邨同沙田新翠邨兩個公共屋邨都有設立議辦,料都須交還房屋署。同樣抽到房屋署舖位作議辦嘅劉小麗,則「未開張先結業」。羅冠聰喺香港仔嘅議辦只營運咗五個月,但該舖位屬私舖,隨時因合約未完而需續捱租。
以我哋所見,長毛喺公共屋邨兩個辦事處嘅門牌同通告大部分已遮蓋「立法會議員」或「議員」字眼,只有新翠邨辦事處正門上方嘅顯眼招牌仍顯示「長毛梁國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長毛話未收到房屋署收回辦事處嘅要求。而劉小麗就唔知好彩定唔好彩,好彩嘅係議辦仍未開始營運,就失去咗議員資格,估計損失有限。至於原屬功能界別建築界嘅姚松炎就冇喺地區設立辦事處,比起其餘三人可以話係少咗一個煩惱。
再講,立法會議員喺任期屆滿、正常離任時,可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結束辦事處嘅津貼,以支付議員助理嘅遣散費,惟DQ四人組係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佢哋能否申領結束辦事處嘅津貼仍屬未知之數。倘四人無法取得立法會津貼,就須自掏腰包負責,勢再添四人嘅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