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慈善團體無王管

審計署早前揭發本港的慈善團體籌款活動無王管,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批評,現時無條例能有效監管各慈善機構進行籌款,對政府至今無回應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一三年就提高慈善機構透明度和問責程度提出的十八項建議,感到極度不滿,斥責政府部門間僅紙上談兵,無制度及確實時間表落實監管慈善團體。

審計報告揭露了慈善團體監管制度出現多個漏洞,包括亂收亂用捐款、濫用政府資助及違反批地條款等。對於法改會提出的多項建議,民政事務局跟進進度緩慢,如三年多來只是重複當局仍協調政策局和部門之間的意見,政府內部諮詢次數亦不足云云,以致亂象不已。

慈善團體無王管,正反映本港官場文化為官避事的弊端。三個負責處理慈善籌款活動牌照的部門,包括社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在處理籌款活動牌照申請時缺乏協調,工作重複,又未有針對違規個案作有效執法。

港府現時亦未有就監管慈善籌款活動訂下統一法例,目前亦只局限於須申請牌照或許可證的籌款活動,而網上募捐、舉辦舞會等新興的籌款方式則不受規限。近年慈善捐款金額大增和新籌款方式急速發展,港府應加強監察,令收款機構保持高透明度,以保障公眾免遭不良手法欺詐。

當局亦應研究統一各相關部門對慈善機構所施加的規定,盡快成立一站式平台,讓慈善團體籌款時統一申領牌照,並研究要求慈善團體將年報上網,讓市民監察捐款的去向,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