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多年來採訪和報道手法惹人詬病,可謂四處點火頭樹敵,嚴重破壞傳媒生態,惹各界不齒,「犯眾憎」的事件更是多得一籮籮,而無綫電視(TVB)早年更不滿因免費電視牌照事件長期被壹傳媒肆意攻擊、抹黑醜化,為保衞商譽,即時將壹傳媒列為不受歡迎媒體,禁止其記者進入電視城,無綫電視及旗下藝員亦不會接受壹傳媒記者採訪,是無綫歷來最大規模的抵制行動。
壹傳媒「犯眾憎」的報道多不勝數,更引全城公憤。○六年六月,《壹本便利》因刊登當時未成年女歌手李蘊的濕身性感照片,成為本港首間傳媒機構因涉嫌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而被警方落案起訴。同年八月,藝人鍾欣潼(阿嬌)在馬來西亞雲頂登台,在後台換衫時被偷拍,相片刊於《壹本便利》,阿嬌獲悉後激動落淚,影視處收過百宗投訴,演藝人協會發起聲討壹傳媒大會,《壹本便利》最終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罪成,罰款三萬元。
惟壹傳媒偷拍藝人事件仍陸續有來,二○一一年六月,《FACE》偷拍藝人王浩信及陳自瑤在家居的生活照及親熱照,拍得王浩信僅穿內褲,陳自瑤怒斥偷拍者可恥,猶如強姦人後拍人裸照再公諸於世。而《忽然1周》亦偷拍藝人黃宗澤及胡杏兒在家居的生活照,甚至拍得黃宗澤全身赤裸,黃其後聯同王浩信及陳自瑤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最終裁定《FACE》及《忽然1周》違反保障資料原則。
壹傳媒在港聞的報道同樣被指歪曲事實。二○一一年八月,《蘋果日報》以「中大迎新營玩死女生」為標題,報道中大物理系新生寓所墮樓身亡,被指以誣衊、譁眾取寵方式對事件未審先判,誤導公眾及嚴重損害中大形象,中大學生會呼籲全體中大同學、教職員及校友罷看《蘋果日報》。《蘋果日報》更於一九九八年被揭「人辦陳健康」的報道,是以五千元酬勞「造」出來的新聞,事件令各界齊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