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內地長沙來港工作的男廚師被指前年八月,與相識僅得九天的女友人及其他朋友開派對時,眾人豪飲威士忌溝綠茶。男廚被指乘女友人醉至「斷片」時,將她送回家並在她房趁機涉嫌強姦。期間女友人的胞弟曾打開房門找姐姐,赫然發現二人正性交,遂通知母親,母親進房了解,男廚師仍沒有停止,完事後始施然穿衣離去。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辯方則在庭上透露她事發時體重是七十二公斤。
涉案廿四歲被告謝嘉倫,否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在一五年八月廿九日凌晨強姦女事主X。年約廿多歲的X供稱,案發前九日她在所住大廈的平台,見到友人正與被告等人喝酒,在友人介紹她認識被告,二人交換手機號碼後,期間互以WhatsApp傾談。事發時被告約X在天台與該友人慶祝生日,一行五人大喝兩樽威士忌溝綠茶。
X指她「醉至斷片」,再有記憶時已在家中床上,因有人開房門令光線射入,她感覺正「畀人搞緊」,並望到被告正與她性交,但她全身乏力,只記得說過「唔好」及「停止」,她庭上強調,不願意與被告性交。至早上她清醒,母親責備她亂帶男人回家性交,她立刻發短訊詢問被告。
被告承認曾與她性交,並表示會買事後丸給她,X遂報警。
辯方盤問X時,則指她在該八日內,曾向被告發短訊「$4AI」,被告解讀是上海話混合普通話,意思即「我示愛」;加上事主又在短訊談及她因「身材姣好」,讀書時常被同學欺凌,令被告誤會她想向被告示愛。惟X解釋,「$4AI」其實是她手快快打錯了的地址,並稱「我嘅普通話未好到示愛程度」,又指不喜歡內地人等。
辯方指被告常在短訊讚X很靚很懂打扮,並表示想要「親」她,X承認有此事。辯方又指X曾與被告談及水腫問題,並指自己小時候營養不良,期間辯方乘勢問X案發時是否七十二公斤,X停頓片刻才表示「係啩」。
案件編號:HCCC 15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