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駕車撞傷洋漢 男警罰款二千

【本報訊】高級男警去年十月九日晚執勤駕駛警車到尖沙咀處理一名醉酒人士時,其車在燈處位收掣不及,撞到一名亂過馬路的加拿大籍男子,令對方骨折和腦內出血。涉案四十一歲被告顧嘉能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最終判他罰款二千元。

本獲擢升 因本案面臨覆核

辯方求情指,被告顧嘉能加入警隊十九年,案發前原獲告知將晉升警長,現時或因本案而出現變數,該項擢升勢因本案而面臨覆核,他同時或需面對紀律聆訊。

辯方指被告並非專責駕駛警車,他是警方因人手不足下當時才被指派駕車接載同袍到現場,當時他無衝燈也無超速,他對於自己不小心令市民受傷深感內咎。

意外中的加籍男事主,盤骨和脊椎等骨折,另有腦內出血,留醫至十一月十日出院。

案件編號:KCCC 11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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