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迷姦德女健康顧問囚12年

香港自然療法學舍創辦人兼健康顧問文耀輝,兩年前替德國女遊客作治療時,給她飲用混入迷藥的飲料後,神志不清期間,伺機在治療床上將她強姦。四十四歲被告文耀輝早前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強姦兩罪成立,昨被重判監禁十二年。法官判刑時列出案中「五大加刑因素」,並直斥他毫無悔意,一派胡言,在陪審團面前說謊;更指他偷拍與德國女遊客的性交片段,只為了滿足他的變態欲望。

已婚的被告,原被控於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其彌敦道寬成樓的行醫單位內,對佔中女子X(廿二歲)施用氟硝西泮以獲非法性行為及非禮X。他另被控在一五年五月卅一日於上址,對德籍女子Y(廿三歲)施用氟硝西泮以獲非法性行為及強姦Y。最終陪審團只裁定被告涉及對Y的罪行成立。

女事主仍現抑鬱創傷

庭上透露,臨床心理學家報告顯示,Y事後雖已接受心理輔導,但仍出現抑鬱、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Y的日常社交受影響,對專業人士失去信任,日後她需繼續接受心理治療。法官司徒冕昨日判刑時,認同被告在自然療法方面的貢獻,其診所掛有中醫及草本療法等資歷證書,但他在港並無中醫註冊。

法官指被告一方面聲稱向兩事主提供草藥治療,但同時在草藥飲品中混入烈酒伏特加;他卻辯稱誤將南美洲迷幻草藥「死藤水」供Y飲用,法官直斥被告是一派胡言。

法官更列舉案中五大加刑因素:其一是被告利用其專業向Y提供治療,要求Y填寫病歷問卷,令Y對其專業形象深信不疑;其二是被告在飲料中施用俗稱迷姦藥的「氟硝西泮」,令Y昏睡及失去記憶,亦在飲料中加入精神科藥物「喹硫平」,加重Y的睡意;其三是在性交時被告無戴安全套,加深Y的擔憂;其四是被告用偽裝成智能手錶的攝錄儀器偷拍與Y的性交過程,只為滿足其變態欲望。

「孭保」犯案 官斥無悔意

最後一點就是,被告迷姦Y之前的五個月,已涉嫌落藥非禮X被捕,在該案獲保釋期間,他不但未有節制其行為,更干犯另一案迷姦了Y,這反映他毫無悔意。法官指出,向X落藥非禮的罪名不成立,並非控方無理據,只是基於技術問題控方決定撤控。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深愛着Y,想與她發展進一步關係而犯案,事發時他未有使用暴力,Y最後亦無懷孕。辯方另呈上被告的妻子、姐弟、病人、學生及牧師等的求情信,眾人均力陳被告為人友善慷慨。

本案警方主管、旺角警區重案組偵緝女督察林碧嘉,在庭外表示不評論判刑輕重,只希望女事主盡快回復正常生活。至於控方至審訊尾聲才因技術問題撤銷有關向X施用藥物的控罪,林強調警方在搜證過程中無遺漏細節。

案件編號:HCCC 7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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