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年樓、股皆升,不少中港豪客都會一擲千金買入遊艇出海玩樂,過去四年遊樂船隻數目便大增兩成三。但泊位不足問題持續惡化,愈來愈多遊艇泊滿免費的避風塘,惡劣天氣時其他海上作業船隻恐難進入靠泊。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更接獲船主投訴,指有人在避風塘內利用平面浮躉「霸位」,再出租予其他遊艇繫泊及收取「打理費」,令避風塘淪為私人遊艇會。他批評,現行法例存在漏洞,令當局無法阻止有人把浮躉為船隻「霸位」牟利,敦促港府盡快撥亂反正。
根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書面回覆易志明的數字,二○一二年領有第IV類別船隻牌照(即遊樂船隻)的船隻共七千九百二十隻,至去年已上升兩成三至九千七百四十八隻。雖然遊艇數目大增,但當局堅持現時有足夠泊位,指根據海事處的最新評估,預計現時直至二○三○年的全港避風泊位整體供應,足夠應付本地船隻(包括遊樂船隻)的需求。
但易志明對政府的回應不表認同,並指出近年遊艇數目持續上升,遊艇會的泊位早已供不應求,不少船主選擇停靠到避風塘,結果令位置較佳的避風塘不時爆滿。有船主更踢爆,有人將避風塘的公用泊位變財路,竟然將一些浮橋、浮躉放在避風塘海面「霸位」,然後收費讓遊艇船主停泊,甚至會為船主打理遊艇,並收取費用,令避風塘變成另類遊艇會。
他批評,「如果有塊地,你去圈住佢然後分租出去,肯定畀人拉啦!但原來喺個海度就得嘅,霸住個位然後租畀人泊遊艇,政府都奈佢唔何。因為法例有漏洞,只要話係『船』就可以泊避風塘,咁個躉都浮嘅又拉得郁,部門無得捉!」他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打擊有關行為。
西貢遊艇協會顧問石華有表示,一向有人將浮台或殘破的舢舨放在避風塘內,用以霸佔空間或擺放雜物,但是否有收費向人出租泊位則不得而知。他認為,政府應將遊艇及漁船分開停泊,以減少爭拗。
運房局指,根據現行法例,本地船隻一般可於任何時間進入任何避風塘及停留,但不得妨礙其他船隻通往或使用避風塘內未被佔用的空位。如違反有關條例,則有關船隻的船東、船東代理人及船長可各被罰款五千元。該局指,海事處會緊密留意各避風塘的使用情況,包括派員巡邏。如發現有船隻阻礙其他船隻碇泊,定必依法處理。如發現有人佔用避風塘空位並強行向船隻索取報酬,海事處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