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便利店 被告稱惡魔誘惑

【本報訊】被告在襲擊鄭嘉沛後,於眾目睽睽下逃去無蹤,警方沿地下血路,只知他到了窩打老道一超市,之後未能再追蹤到其下落。在事發翌日晚上約七時半,一隊巡邏警員在佐敦道街頭,見到當時無換衣服、手上有傷的被告,正低頭在街邊徘徊,並且自言自語。

據拘捕被告的警員黃永森昨供稱,當時巡至佐敦道,見到衣着打扮跟日前血案中通緝犯完全脗合的本案被告,當時他沒貿然行動,一邊着隊員跟着對方進入快餐店,一邊召喚增援。在快餐店內他向被告表露警察身份時,被告情緒激動,邊說英文粗口、邊一臉憤怒地衝向他,他遂與隊員合力制服被告,將被告帶到廁所上手銬搜身後,被告才平靜過來。

當晚警方即與被告進行錄影會面,庭上播放的會面錄影可見,被告對於來港目的、是否有到過涉案便利店、身上血漬來源,以及其手指受傷原因等提問,一律以「我唔需要講」、「我唔需要答」作回應,警方始終未能成功令他透露有關案件的一字半句。

「借」紙巾薯片後會歸還

警方兩日後再跟被告進行錄影會面,當時對其控罪已改為企圖謀殺。被告在查問下突承認到過涉案的便利店三次,到該處是去「借」紙巾和薯片,他承認拿了物品便放入袋內離開,但聲言日後會歸還。之後他又說一直有惡魔在誘惑他,他最後一次折返便利店,聽到店員叫他等警察來,他便拿出刀來想在警察面前嚇嚇那店員,但無意殺他。法庭今將繼續播放其會面紀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