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生意」做法不恰當
案情指,盧燕玲於二○一三年十二月被一位何醫生投訴,何於她受僱的醫療中心附近執業,投訴指,盧於醫療中心門口展示招牌及流動展示板,宣傳可免費為大眾提供葡萄糖測試、流感疫苗注射及量血壓服務。盧承認未有阻止有關宣傳,對犯錯感到抱歉。其代表律師求情時,呈上幾位曾與盧燕玲共事的醫生撰寫的求情信,讚揚盧是負責任的家庭醫生、有高水平的醫學技術。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宣讀判詞時指出,註冊醫生不應透過提供免費醫療服務招徠生意。劉允怡庭外又補充,這種「拉生意」的做法不恰當,即使盧只是受僱於醫療中心,亦有責任告訴僱主需要移除有關宣傳品,如果僱主拒絕,她應該辭職,但她沒有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