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央政府今年三月於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粵港澳大灣區計劃,粵港澳三地政府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日前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見證下,在香港簽署有效期五年的《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發改委昨日(四日)公布框架協議文本,詳細列明合作目標和宗旨,包括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同時確立大灣區建設中的合作重點,包括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框架協議提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完善創新合作機制,建立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合作宗旨。而合作目標和原則,包括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推動專業服務和創新及科技事業發展,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等。
協議同時確立大灣區建設中的合作重點領域,包括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構建協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共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培育國際合作新優勢,以及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設等。協議同時訂明,四方需每年定期召開磋商會議,協調解決大灣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合作事項,並為推進大灣區建設訂出年度重點工作。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李秀恒支持有關協議,認為協議可以深化大灣區規劃,將大灣區由概念朝向實現。他又認為,要發展大灣區必須配合良好的交通基建,促立法會盡快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為粵港澳三地融合提供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