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動成效不足半小時,食環被嘲「冇牙老虎」!店舖阻街為食環署近年重點打擊工作,惟慈雲山毓華街有「路霸」菜檔,經常霸佔門外逾五米行人路及後巷擺放貨物。本報記者更直擊,食環署上周四「吹雞」發起聯合行動,期間雖獲該菜檔職員「配合」,但執法人員離開只半小時,即故態復萌。而在北角、大埔的店舖阻街問題亦同樣嚴重,惟有食環職員竟「掂行掂過」。區議員狠批食環執法有「放生」之嫌,立法會議員則直斥署方欺善怕惡,卻對困擾居民的問題束手無策。
「點解個阿婆賣一蚊紙皮就畀人檢控,但啲舖頭霸咗條街做生意,就好似無王管咁?」慈雲山居民李先生指,毓華街有菜檔經常在門外一段行人路擺放近三十箱蔬果,「發泡膠箱陣」長達逾五米,而後巷亦同樣淪為貨倉,約兩米闊的通道收窄近一半外,亦放置桌子及菜刀,方便職員切生果出售。李又指,食環打擊不力,令商戶有恃無恐,近日「店面」更擴展至馬路,「泊架車喺出面做流動倉,啲貨就塞住個路口。」
食環署上周四聯同警方,於上址採取聯合行動。記者全程直擊,食環職員約在早上八時半到場,警員在場時,涉事商戶一度收斂,令街道恢復暢通。惟行動於九時半結束,該菜檔職員半小時後隨即再在馬路放置貨物。直至十一時,再有食環人員巡經,他卻只作口頭勸喻,雖然職員當時亦「識做」收回貨物,但到下午三時,情況再次死灰復燃,店外兩架貨車密密落貨,兩輛「唧車」連同疊在卡板上的貨物,阻礙行人過路處,行人路旁亦堆滿發泡膠箱及紙皮,阻街打回原形。
黃大仙區區議員何漢民指,曾多次向食環署反映事件,惟署方執法時,前線人員僅在貨物上貼上「移走障礙物通知書」,要求在四個小時內移走相關物品,鮮有發出千五元定額罰款告票,阻嚇力有限,亦令聯合行動淪為「做騷」,「你畀四個鐘佢,啲貨都賣完,你唔叫佢都自己收啦。」
食環署遲遲未能取締阻街問題,在北角春秧街,有酒店門口對出的位置堆滿一箱箱的蔬菜、垃圾,所佔面積足以停泊一輛七人車,高度亦逾兩米高。酒店負責人湯先生指,該處為逃生出入口,惟現時只剩約一米闊的行人路疏散,「呢度住咁多人,有咩事咁點算?」湯又指,已多次向相關部門投訴,但結果竟是該署每日約下午五時,派員清理違規商戶棄置的垃圾,「咁同用公帑幫佢執手尾有咩分別?」而記者在該處視察時,亦遇見多名食環署職員巡經,惟他們未有發出告票,連口頭勸喻也欠奉。
大埔大光里情況亦不遑多讓,該處一帶的檔口亦將貨物、垃圾,甚至多部手推車及卡板任意擺放在街道,員工多次進出店舖到路中心取貨,途人需左閃右避,令途經長者及輪椅使用者苦不堪言。
「食環署咁嘅執法成效,難怪畀人覺得佢哋專係向老弱埋手,但遇到啲惡少少嘅商戶就冇符!」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不時接獲有關店舖阻街的投訴,相信是署方檢控不力,令商戶紛紛有樣學樣,「食環要執番正嚟做,唔好等件事惡化。」
食環署發言人證實,今年首五個月,於毓華街一帶就店舖阻街發出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而在春秧街就店舖阻街及擺放物品妨礙清掃街道工作,分別提出三十七及八宗檢控;而在大光里亦曾發出六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提出一宗檢控。發言人補充,該署在聯合行動當日,對毓華街有關店舖發出一張阻街的罰款通知書及八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而該署日後會不時進行突擊巡查和執法。
警方發言人則表示,在今年一至四月,分別接獲四宗、六宗及二十七宗有關毓華街、春秧街及大光里阻街的投訴,又如發現違法行為,會視乎實際情況,及根據相關法例,以採取適當行動。發言人又指,當日按食環署要求,到毓華街一帶協助執法。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