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決定維持特首任校監

【本報訊】特首擔任校監必然制的存廢問題近年引起學界討論。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審議檢討大學管治建議工作小組報告。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建議,即不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指修例過程漫長且具不確定性,現時不宜作修改法例的建議。港大學生會認為校委會決定未符學生期望,而港大校友關注組亦表失望。

港大校委會去年委任英國約克大學校監Professor Sir Malcolm John Grant、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及前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成立專責小組,就港大管治架構作全面檢討。前兩者建議考慮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但阮雲道不同意,並另交附錄。校委會於今年二月成立工作小組跟進報告。

校委會昨審議工作小組的建議,就有關大學校監的地位和角色,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的結論。小組也不建議任何權宜或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下放權力。校委會亦通過決議,同意就校監任命大學校委會成員和主席設定程序,並因應建議修訂轄下提名委員會的職權,成立一個新的顧問委員會,就校委會主席的人選向校監作建議。校委會亦同意就大學名譽學位頒授設立指引。

另外,港大校長馬斐森年初宣布提早離任,港大早前成立校長物色委員會負責新校長遴選工作,據了解目前已初選(long list)了二十多名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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