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俗稱「飛虎隊」的特別任務連任職之警員,聲稱在駐守飛虎隊期間在練靶場因工受傷,並入稟高院向警方索償。入稟狀指,原告詹德鴻於一四年六月廿六日,在受聘為警隊工作時,在警隊負責管理的羅湖練靶場受傷,原告認為事件是警隊疏忽、違反僱傭合約和違反處所負責人的法定責任所致,因此向警方索償。入稟狀沒有交代事件詳情及原告打算要求警方賠償的金額。
案件編號:HCPI 66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