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闖女宿生房間官質疑中大保安

非宿生中大男生去年十二月凌晨闖入中大新亞書院宿舍志文樓,在女生宿舍的樓層徘徊,更先後進入三名女生房間,將手袋放在其中一名女生臉上把她嚇醒,男生終被舍監發現並報警。該男生早前承認遊蕩致他人擔心及普通襲擊兩罪,昨被沙田法院判處感化十八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認為,被告得以隨意進入女生房間作案,或與中大宿舍有保安漏洞有關。

報稱中大三年級生的被告張祉寧(廿五歲),昨無律師代表。他求情時懇求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他可完成學業。不過裁判官更關注被告如何潛入女生房間。被告解釋指,涉事宿舍的女生房間「相對公開」,她們的房門全部沒有鎖上,令作為學生的被告進入宿舍後,可輕易打開女生房門。

稱緊張感覺可減壓力

控方又引述被告的警誡供詞,被告稱當晚離開自修室後先後進入男女生宿舍,並在不同樓層徘徊,曾打開多道女生房間房門,他形容此舉可帶來緊張感覺,能消除讀書壓力。

裁判官認為事件涉及中大宿舍的保安問題,事態嚴重,一度建議警方進一步調查,但最終考慮調查需時,又不影響判刑,故未有要求警方之後交待調查進度。裁判官判刑時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工具破門入房,但事件反映宿舍有保安漏洞,以致被告可隨意打開女生房門入內,最終判處感化令,要求被告除了接受心理輔導及精神治療,亦要遵守校規,不得再隨意進入異性宿舍。

事主遭手袋放臉驚醒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清晨五時,曾姓女生起床喝水時發現被告在房內,被告見狀隨即離開。約半小時後,同樓層另一外籍女宿生在熟睡中被走廊光弄醒,她起來發現被告剛關門離開房間,女生通知舍監。十五分鐘後,第三名廖姓女生在熟睡時突然感到有物件放在她臉上,驚醒見是自己的手袋,她見被告站在房門邊正離開房間,遂將事件通報舍監。兩名舍監即時在宿舍大樓搜尋,最終發現被告。

案件編號:STCC 21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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