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在高院續審。控方首名證人、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昨出庭作供。楊稱事前並不知道陳到DR進行療程及打針,陳打針當日回家後已身體不適,到翌日陳更面青及嘴唇發黑,需送往急症室。楊透露,陳住院期間需插喉,並一直昏迷至身故,他對陳說話時,只見陳流淚,但兩夫婦無法溝通。楊是在喪妻後才得知陳在短短一年間簽發了總數逾一百萬元的支票予DR集團,陳為人審慎亦好慳儉,若他知道陳進行療程需支付如此多錢,甚至有細菌感染風險,他一定會阻止。
楊作供時一直表現鎮定,惟不時需要停頓,並要沉思良久才能回答問題。楊表示,一二年十月三日下午,陳說「有啲事出出去」,但無提及去哪裏,便離開楊經營的茶餐廳。楊當晚九時回家,已見陳躺在床上說:「唔舒服,有啲感冒」,他吩咐女兒陪母看醫生,他亦整晚照顧妻子徹夜難眠。
翌日早上,楊見陳面青嘴唇發黑,再吩咐女兒陪往看醫生,及後女兒來電說與陳到了銅鑼灣DR診所,當日下午女兒又稱陳已被送往急症室。傍晚時,楊抵達醫院急症室,有人自稱DR美容顧問,向楊查詢情況,該人又在急症室內講電話,但楊聽不到通話內容。
楊當時仍不知道發生甚麼事,陳則被送入深切治療部,已插喉及昏迷。直到警察聯絡楊時,他才知陳曾到DR打針。
楊憶述,陳當時一直昏迷及需插喉,但他對陳說話時「見到佢會流眼淚」,但陳後來逝世。楊在陳死後發現陳的銀行帳戶「啲錢唔見咗好多」,其後又有兩間銀行的職員致電他,指陳的信用卡簽了帳給DR但無法過數。楊及後發現陳在短短一年間簽了很多支票給DR。
控方昨把兩本屬於陳的支票簿交給楊,其中一本共有九張支票存根,內裏亦夾附了兩張開出予DR但未有兌現的支票,其中一張的銀碼是十一萬五千元,兩本支票簿的存根顯示發給DR的支票銀碼由四萬元至六萬多元不等。楊經計算後,估計陳從一一年至一二年九月簽發予DR的支票額逾一百萬元。
控方拿出兩張陳光顧DR的CIK療程之收據予楊,他表示從無見過該些收據,陳亦從無提及有參加該療程,亦無提及會接受幹細胞或白血球有關療程。楊作供完畢。
三名被告分別是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他們被控於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陳宛琳。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