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串謀假探監 懲署導師囚半年

【本報訊】懲教署工藝導師串同囚犯安排假親友探監,藉此欺騙懲教署容許假親友在囚犯的財產(俗稱「包頭」)內提走現金,以協助償還「煙仔數」及債項一案,當中包括督導員及囚犯在內的四名被告已認罪,而一名潛逃後再被捕的被告昨也在區院認罪,法官判眾被告入獄五至十一個月不等。

另有四被告同判監

本案原本有六名被告包括梁藝林(卅六歲)、事發時屬在囚人士的陳宜立(四十六歲)、歐陽天倫(五十三歲)、劉立勛(五十九歲)、游西常(五十歲)及許帝域(女,四十七歲),許早前獲判無罪釋放。梁承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劉和游三名被告承認串謀詐騙等罪。被告歐陽天倫早前在開審時未有到庭,遭法庭通緝,警方其後在本月八日於深水埗將他截獲,他昨承認串謀詐騙及不依期歸押兩罪。

法官指本案件與一般串謀詐騙案不同,案件破壞懲教署規管制度。梁雖無獲得利益,但協助囚犯對外通訊,有嚴重性,故判入獄六個月,陳則是案中主要安排者,判監十一個月,餘下三名被告是次要角色,分別判監五至八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93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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