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針誤殺案:女死者曾高燒40℃ 職員召白車送院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及女醫生麥允齡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進入第三日的聆訊,開始進入舉證階段,包括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和呈上證物。據同意案情披露,死者陳宛琳於事發後翌日不適返回DR診所求助時,曾發高燒達攝氏四十度,最終要職員召喚救護車把其送院。控方呈上的證物,包括:進行CIK療程人士的培植樣本及化驗試管、載有三名女事主血製品的吊點滴鹽水袋及處理過三名事主血製品的移液槍及電腦等,眾陪審員則戴上膠手套及口罩察看該些證物。

三名被告分別是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他們被控於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

麥允齡曾向兩事主處方四種藥物

據同意案情指,周向榮及麥允齡均具備醫生資格,分別在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陳冠忠則是並非在港註冊的實驗室技術員。案情又指事發後警方曾到多處地方搜證,包括DR位於銅鑼灣及旺角區的多個診所及辦公室及位於大埔科學園,培植眾事主血液樣本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的實驗室,並檢獲不同證物。

警方亦檢取兩名事主黃鳳群及王靜波的相關證物,包括二人於進行CIK療程後不適,麥允齡先後向二人處方的四種藥物,包括抗生素阿莫西林(Amoxicillin)、止痛藥撲熱息痛(Paracetamol)﹑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Celebrex)及控制胃酸藥物西咪替丁(Cimetidine),控方將該些藥丸呈堂。控方亦將多份周向榮透過不同公司與業主簽訂、用作DR診所及實驗室的租約呈堂,包括銅鑼灣麥當勞大廈多層的不同單位,月租由五萬多元至九萬元不等,以及旺角雅蘭中心多層不同單位,月租由八千多元至五萬多元不等。而位於大埔科學園的APSC月租則為十萬一千多元。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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