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出任廣西政協的男商人,於兩年前參選區議會時,在宣傳橫額和單張聲稱獲選區內的多個業主立案法團支持,惟其中五個法團從未在全體大會通過支持他,他更明目張膽,把部分橫額掛在那些大廈外面。他在敗選後被控以六項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罪,昨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裁判官強調,本案控罪嚴重,案件影響選舉公平,令選民誤以為被告得到相關法團支持,可以判囚。被告須還押至七月五日,等候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三十五歲被告廖紹暉(前名廖少輝)昨自行求情時透露,他從事飲食業,月入約四萬二千元,並曾出任廣西欽州市政協。被告又解釋,獲有關法團的主席口頭同意支持,但因選舉時忙碌,他和助手忘記取得法團的同意書。裁判官查問為何不在事後向法團取同意書,被告稱既已敗選,遂不再索取同意書。
案情指出,被告於一五年區議會選舉中,在油尖旺區的尖沙咀中選區參選。他於同年十月掛上多幅橫額,聲稱獲五個業主立案法團支持參選。被告又於翌月派發一千份單張,聲稱獲多個法團支持,包括涉案五個法團。惟涉案五個法團從未在全體大會通過支持被告。選舉主任接獲投訴,向被告查問。被告雖然補交部分法團的同意書,但未有呈交涉案五個法團的同意書。
案件編號:WKCC 30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