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質疑培正校監虛報學歷
律政司一方指,顧的申索理據主要質疑陳的學歷品格,但即使假設顧的說法成立,林鄭月娥、吳克儉兩人有疏忽職守,也屬於公共法範疇,應以司法覆核程序處理,不應以私人入稟狀形式申索。顧親自陳詞,他不滿被指濫用司法程序,又指自己是伸張正義,並說:「林鄭月娥自己都話啦,有人違法,不能視而不見嘛。」
聆案官指,林鄭月娥已解釋太平紳士人選是由特首決定,她雖於事發時出任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主席,但她也無權決定人選,而吳克儉亦表示委任陳作校監是通過培正的既定程序決定,並非由教育局局長決定。聆案官又同意律政司的觀點,故下令剔除該兩宗申索。
案件編號:HCA 2334 & 23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