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綜合多個部門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數字,涉及航空公司乘客未能登上預訂航班的投訴,一五年及一六年分別有二百五十九宗及二百四十六宗,今年一至五月的同類數字更高達一百三十二宗,佔去年全年總數的五成四。但海關完成六十宗調查後,至今未錄得須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檢控航空公司的個案。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超賣機位是航空業界慣例,近年港人較多訂購廉航服務,類似投訴亦相應上升,他呼籲航空公司做好善後安排,業界亦應檢討改善服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一四年至一六年,有關航空公司乘客未能登上預訂航班的投訴分別為三百三十二宗、二百五十九宗及二百四十六宗。而今年一至五月,已增至一百三十二宗,投訴包括未能登機如航班取消、改期、延誤及超額銷售機票等。
海關於一四年一月至一七年五月期間共接獲七十一宗相關投訴,已完成調查了六十宗,十一宗仍在調查,暫未須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檢控航空公司;消委會則接獲八百六十二宗投訴;運房局和民航處期內分別接獲一宗及三十五宗投訴,若個案屬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就機票安排的投訴,會視乎情況投訴轉介至有關航空公司,並督促航空公司妥善跟進和處理。
商經局表示,航空公司提供服務時一般會附設銷售條款,這些商業合約不受政府規管,但當中列出的細節必須符合相關法例規定。若售票後基於任何原因未能提供有關服務,航空公司必須按照機票條款,作出適當安排,例如安排乘客乘搭另一航班或退款等。
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投訴增加是航空公司的責任,對旅客十分不公道,當局應檢討事件是否違反商說條例。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指出,超賣機位是航空業界慣例,加上合併航班或不能預期的天氣會影響旅客,若航空公司能做好善後安排便可減少投訴。然而,近年巿民較多訂購廉航服務,由於相關公司供應平價機位,航空公司成本計到盡,改期或退款等規定較嚴格,加上廉航的航班次數較傳統大型航空公司少,調動機位又相對較難,間接導致投訴數字增加。姚又稱,香港是國際城巿,無論傳統或廉價航空公司,面對乘客投訴數目增加的情況下,應自我檢討服務有否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