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及為客人施針的女醫生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披露DR集團為了賺錢,利用豐厚佣金制度,聲稱有客人做完療程後性功能增強,更以「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作口號,藉此鼓勵員工積極推銷涉案的CIK療程。控方更指,DR集團要求三名事主簽免責聲明,要她們承擔一切風險,以及同意療效未經驗證,而她們亦不可向醫生及集團追究等等,控方直指各被告因嚴重疏忽仍需負上刑責。
三名被告分別為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他們被控於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
控方指,三名被告自一二年二月從廣州的醫院「學師」回港後,DR集團便發出多份內部通告,要求員工大力推銷CIK療程。庭上讀出部分通告,披露DR曾提醒員工不要向顧客形容療程具醫療效用,通告指DR是全港首間提供CIK療程的公司,由於將有其他競爭者加入,故希望員工積極推銷。通告亦表揚了一名做成卅三萬元生意的員工,又提到麥曾經陪同周在郵輪推銷。
通告將推銷員分成公開推銷的「明數人」,以及暗中協助推銷的「暗數人」,DR在通告中批評,「有暗數人粒聲都唔出,亦唔會介紹療程好處幫下口;明數人唔夠人手,好多客免費試做完就走,嘥晒」;DR建議員工可向患失眠、痛症或視覺抵抗力弱的客人埋手。
通告列明只要成功推銷三次、總值逾十六萬八千元的療程,「明數人」可獲佣金一萬二千元,「暗數人」可獲四千元,經理可獲五千元、副經理可獲一千六百元。通告更提到,有客人做完CIK療程後「精神好了,痛症少了,性功能強了」。
不過控方指出,DR未有就CIK療程賣廣告,其推銷手法相當神秘,例如指示員工只向熟客推銷,不要將宣傳海報面向街外張貼。另外,DR要求三名事主簽免責聲明,要她們承擔一切風險,同意療效未經驗證,療程亦可能產生醫生都不知道的副作用,她們亦不可向醫生及集團追究。
控方批評各被告為賺更多錢,罔顧CIK療程對身體健康的三名事主根本毫無必要,周作為集團負責人,明知療程屬實驗性質,仍指示下屬銷售不安全療程;陳無直接參與銷售,他明知自己非合資格人士,處理CIK療程的血製品時,未有確保培植過程不受細菌污染及記錄培植過程;麥作為醫生未有以病人安全為先,欠缺獨立判斷,只跟從老闆指示。控方指本案非單純的醫療失誤,各被告嚴重疏忽足以構成誤殺行為,需負上刑責。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