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事唐樓經歷逾半世紀的風吹雨打,飽受滄桑變得殘破,八年前已發現鋼筋外露石屎鬆脫,○九年屋宇署留意到有關情況,發出修葺令要求維修,但當時的有關業主不合作,至一○年屋宇署只好委派政府承建商代業主修葺,然後再向業主追討工程費。工程於一一年完成,但事隔六年,唐樓的「健康狀況」又惡化,至昨晨一樓露台終「捱唔住」塌下。
屋宇署表示,該幢六層高樓宇曾出現失修情況,署方○九年向有關業主發出修葺令。據當時的修葺令顯示,署方認為上址建築物可變得危險,要求業主在一○年六月十四日之前、即半年內要完成修葺工程。
惟由於有關業主未有遵從有關命令,署方於一○年委派合約顧問公司及政府承建商,代業主先進行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追討工程費用,工程於一一年完成。
當年修葺令顯示的業主,地下至四樓共五層是由同一間私人公司持有,五樓則由四名人士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