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擁幹細胞中心

【本報訊】控方庭上披露三名被告在案中的角色、背景及關係,透露首被告周向榮於一九七九年在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同時是DR集團及其相關公司的控制人及最高負責人,周每月會與職員在九龍童軍總會開會,指導職員如何推銷DR集團的產品,更會表揚銷售額最高的員工。周另外擁有位於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他於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報稅表,報稱是APSC的經理,該年度他在APSC收入高達六百九十萬元。

血製品曾以港鐵及的士運送

控方又透露,次被告陳冠忠自○九年起受僱在APSC負責幹細胞科研,APSC本來只提供儲存臍帶血等服務,但由一二年開始,陳被要求為CIK療程配製血液產品,其原先職務改由另一名實驗室經理頂替。控方指,陳原本需為三名事主進行血細胞培植,但他需離港到美國,他預先委託實驗室下屬代為辦理;而DR職員在運送三名事主的血液製品過程期間,曾經搭港鐵、的士及由公司司機接送。

第三被告麥允齡於○六年於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及後她受聘於DR集團的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控方指她是負責為三名事主重新注射血液製品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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