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程每次6萬元 三女不吝嗇

【本報訊】控方透露,每次CIK療程DR開價約六萬元,但三名女事主仍願意為療程付款,在國際學校任職清潔工的事主黃鳳群(事發時五十七歲),雖然月入僅七千五百元,卻刷了兩張信用卡購買一次療程;任職教師的王靜波(事發時六十歲)月入兩萬元,花共十二萬五千多元購買兩次療程;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是灣仔一間茶餐廳的老闆娘,亦花共十一萬八千多元購買兩次療程。三名事主接受療程後,血液均受細菌感染,出現敗血性休克徵狀,黃鳳群的腳趾等部分肢體永久傷殘,王靜波的雙腿及四隻手指需截肢,陳宛琳更於出事後約一周死亡。

一事主注射時不斷顫抖

按控方講述一二年十月三日事發日的經過,當日下午四時半至六時半,三名事主先後到銅鑼灣的DR診所接受注射血液製品。王靜波及黃鳳群在診所即時出現頭暈及發冷等不適,王靜波在注射中途更不斷顫抖,需立即停止注射,二人留在診所休息至半夜。第三被告麥允齡當場為二人處方抗生素及止痛藥。翌晨八時,黃鳳群本來如常到國際學校上班,但因身體乏力,需急召救護車送往律敦治醫院醫治。

陳宛琳事發當日回家後亦出現腹瀉,當晚她由女兒陪同到私家診所求醫,翌日中午她由女兒陪同再到銅鑼灣的DR診所向麥求助,但獲告知麥正在做手術。由於陳非常不適,DR職員電召救護車將她送往律敦治醫院,律敦治醫院將事件通報衞生署調查。至十月四日,王靜波亦在DR職員及麥的安排下,從北角住所到九龍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治療,及後她被轉送聯合醫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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