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三被告廣州學兩日即幫人換血

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名為CIK的療程,抽取客人血液經培植後再注射回客人體內,三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其後出現敗血性休克,結果一死兩傷殘。警方事後控告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及為客人施針的女醫生各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直指三名被告的嚴重疏忽導致死者身亡,涉案療程在醫學上只用作醫治癌症,身體健康人士根本無必要進行。控方更爆出各被告只在廣州「學師」兩天,便提供療程並接生意,但即使是血液疾病專家,亦需三年培訓才可提供該療程,直指被告「到底知否自己在做甚麼?」

被告分別為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名,控罪指他們於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

抽血培植再注射 三人敗血性休克

控方以恐怖事件來形容本案,指死者與另兩人黃鳳群及王靜波,於DR集團接受約六萬元一次的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療程(簡稱CIK),療程需進行抽血,血液經培植後再注射入她們體內,該集團聲稱,療程據稱可改善免疫力。

不過,控方指三人接受療程後,因她們的血液製成品受「膿腫分枝桿菌」感染,令她們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陳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死亡,王的雙腿及四隻手指需要截肢,黃則部分肢體永久傷殘。

CIK療程只作治癌 仍在臨床實驗

控方指,三名被告的嚴重疏忽導致死者身亡,其疏忽的嚴重性超出民事索償程度,更構成誤殺的刑事責任;涉案CIK療程在醫學上只用作治癌,但仍是臨床實驗性質,本港一般不會用此療程治癌,因有其他替代療法,而應用時更需血液疾病專家監督,健康人士根本無必要接受療程。

控方指,三名被告對死者是負有謹慎責任,本身是合資格醫生、負責市場推廣的周向榮,於事發後三天在記者會解畫,周承認CIK療程只是理論上可改善健康,成效未經實證。控方直指被告出於金錢或個人利益,提供未經實證、完全無必要的療程,未有確保三名事主的性命安全,最終血液製品在注射前受細菌感染,導致死者死亡。

證供顯示,三被告於一二年二月七日及八日,即事發前八個月,花了兩天到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學習CIK療程,回港後DR集團便發出內部通告表明會提供CIK療程,並於二月十四日便接首單生意,麥允齡同月廿七日再往廣州觀察學習培植細胞技術。三月十九至廿一日,DR兩名員工率先試做該療程,三月廿八日DR首次替客人抽血,並於四月廿日完成療程。

專家亦需三年培訓始可進行療程

控方指,即使是血液疾病專家,在取得資格後亦需三年培訓才可進行CIK療程,但DR由學習至完成首宗療程只花兩個月,控方直指眾被告:「到底知否自己在做甚麼?」雖然兩名員工曾進行療程測試並認為效果不錯,但二人的個案只是個別例子,無客觀及科學根據,若被告認為憑該兩個案便相信CIK療程有效,實屬天真、無知想法。控方指首被告曾替胞姊周欣欣進行CIK療程,但她本身患肺癌,其情況明顯與死者等三人不同。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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