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逾一百個案底的男積犯,前年騙取學生財物被判監兩年,但他於去年六月出獄後僅四日便再重犯,在一個多月內以同樣手法多次訛稱遺失銀包、手機,甚至訛稱要借手機給母親一看及向女朋友交代等,騙去十二名中學生近五萬港元的財物,最終被捕。他昨於區院承認十二項盜竊罪,還押至七月七日,待索閱其心理及精神報告後再作量刑。
控方指,被告李偉雄(卅九歲)過往十三度出庭,其中十二次是有關不誠實的案件。辯方求情稱,被告年幼喪母,父早年亦過世,又遭親友遺棄,缺乏家庭關愛。被告案發時任散工,曾露宿街頭。辯方又指被告患有精神問題及失眠,已求醫五年。法官鑑於被告不斷重犯,下令索閱他的心理及精神報告。
案件編號:DCCC 11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