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誘他人為子攬罪 單親母監半載

【本報訊】獨力辛勤工作撫養一對子女的單親母,見到二十一歲兒子因販毒而被捕,為了讓兒子「甩身」,企圖用「安家費」收買與兒子一同被捕的同黨獨攬罪名,結果未能幫到兒子,兒子仍被定罪並遭重囚十二年九個月,她自己反而因此惹上官非而要坐監。她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雖求情聲稱是出於母愛而犯案,但是昨日仍被東區法院判監六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雖然任職清潔工的被告韓吉梅(五十一歲)屬初犯,其背景良好,社會服務令報告亦十分正面,報告更建議判她社服令,但控罪本身非常嚴重,損害社會公義,判刑要考慮公眾利益,此類罪行是社會不能容忍的,一般都要判監處理,而本案並無特殊原因可免囚,考慮被告在被捕後第一時間認罪及有良好背景等求情因素,經酌情扣減後最後判處入獄六個月。

案件編號:ESCC 15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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