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精算尖子偷拍女宿生裸體

獲獎學金升讀香港大學精算系的廿一歲男生,於去年四至七月期間,三度潛入港大女生宿舍放置微型攝錄機,偷拍一名女宿生的裸體,但他連自己樣貌亦攝入鏡頭而終被揭犯案。家住畢架山政府宿舍的涉案男生,昨由任職公務員的父親陪伴上庭,他在東區法院承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聲稱是在壓力下衝動犯案。裁判官准他保釋至下月十七日,待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刑,但表明所有判刑選擇、包括判監皆有可能。

被告夏健祺於事發時是港大聖約翰學院的宿生,與廿一歲女事主X入住不同樓層,被告是宿舍代表且積極參與宿生活動,故與女事主認識,但並不熟落。案情指,去年七月六日凌晨,X發現宿舍書架上有一部微型攝錄機,她打開記憶卡播放,發現內有她的裸體片及被告整理鏡頭的片段,X大驚將事件告知同為聖約翰宿生的男友,再通報宿舍職員及舍監。

三度潛入宿舍安裝攝錄機

被告知事件曝光,翌日在宿舍電梯大堂碰見X的男友時主動說:「唔使查嘞,係我做。」對方帶被告見舍監及職員,被告在二人面前承認於四至七月,三次潛入X房,將微型攝錄機藏在房內偷拍X,包括拍得其裸體片段;被告稱在電腦觀賞完偷拍片後會刪除,又對自己行為表示抱歉。事件報警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衝動犯案,警方在其電腦內找到十三段涉及X的偷拍片段。

法官:量刑選擇包括判監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美國出生,父親任公務員,母親為行政人員,父母兩年內會退休,原對被告寄予厚望,卻發生本案,一家人深受打擊。辯方指被告一向學業成績優異,他回流香港升學後,在公開試中考獲優秀成績,於名校培正中學畢業後獲獎學金升讀港大精算系,被告在大學亦活躍於義工及球類運動,積極參與宿舍活動,也是壘球隊成員。

辯方指被告事發時正面臨校內考試,又要應付運動比賽,日花十二小時於學業及課外活動;他事後獲父母安排見心理及精神醫生,始知當時不懂管理壓力,更出現抑鬱徵狀,終因衝動犯案,事後已感後悔,想向事主及其父母道歉,望法庭可給予機會免其監禁,讓他順利完成考試及畢業。裁判官直指本案案情嚴重,涉及違反誠信,故所有判刑選擇包括判監,皆有可能,現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以索取報告作參考,並提醒被告要好好與感化官合作。

案件編號:ESCC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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