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與前總主任束健銘的勞資糾紛一案,束健銘前年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約滿酬金逾八十六萬元,原獲判勝訴,但平機會向高院上訴,於今年三月上訴得直,原審裁決被撤銷,發還勞審處重審。勞審處昨就案件進行管理流程,庭上透露,料於九月二十五日開始進行四日審訊,平機會將傳召平機會前主席周一嶽出庭作證。
高院今年三月判平機會上訴得直,指原審審裁官處理法律原則時出錯,撤銷原審判決。負責重審的李家樂審裁官昨指出,高院法官已表明高院裁決對今次審訊具約束力,重審時需要考慮該裁決,原審裁決則不具約束力,包括原審審裁官認為束健銘沒有違反合約的看法。李官提醒,若束不服高院裁決,絕對有權申請上訴。束稱與律師研究後,希望個案於勞審處重審,不申請上訴。
李官指,根據高院法官分析,平機會時任主席周一嶽需要出庭解釋認為束工作表現不理想的原因,資方代表稱周會出庭。李官又指,個案爭議點不多,審訊重點是平機會認為束表現不理想而拒絕發放約滿酬金的決定是否恰當,以及周一嶽的決定是否任何正常僱主會做的決定。
案件預計於九月二十五日進行連續四天審訊,勞方證人束健銘及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預計於審訊首日作供,資方證人周一嶽則最早於二十六日作供。另外,李官指束需於下周一前將獲賠的逾八十六萬元存入勞審處保管,待個案結束後才會就款項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