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蚊雞醜案 食署知衰擬撤控

食環署人員檢控「紙皮婆婆」事件引起公憤!有自稱食環署人員「睇唔過眼」,公開聲稱食環署內部執法守則,力證當日食環署執法人員對並非販賣食物的年老小販,應予以警告及驅趕,小販若不聽勸喻才檢控,絕不是「紙皮婆婆」遭即時檢控的做法。爆料人狠批有人漠視工作守則,嚴重影響食環署形象,認為署方要予以譴責。食環署回覆確認該份守則指引,說會按現場情況採取適當的執法。另外,消息指食環署經重新審視該宗個案後,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是否撤銷檢控,更希望在明日上庭前有決定。

有不願透露身份、自稱食環署小販事務隊人士,因為不值同事所為,向本報公開一份聲稱是供食環署人員內部參考的小販管理行動守則,踢爆檢控「紙皮婆婆」一事的處理,與內部執法指引有衝突,對婆婆不公平。

守則列明對老弱應從寬處理

該份守則指出,小販管理隊執法有優次,對小販售賣食物,特別是禁售、限制出售的食品或熟食,應該較售賣非食物的小販採取更嚴厲行動。假如小販售賣乾貨,並不構成阻塞或招人投訴,應以較低的執法優次處理;相反若構成阻塞或招人投訴,小販管理隊人員應發出口頭警告並驅散,並將所發出的口頭警告適當及詳細記錄於記事簿上,若口頭警告無效則按正常程序採取拘捕及檢控。

守則亦列明對年紀老邁或殘障小販的執法指引,指市民大多同情該類小販,認為小販事務隊應對其從寬處理,但若以行政手段設定執法年齡上限,訂明某類成年人可免受檢控,可能會招致歧視投訴;儘管如此,小販事務隊人員應視乎現場情況,在處理該類小販時合理地行使權力。

王國興轟矯枉過正 無人情味

爆料人認為,今次事件明顯有人完全漠視工作守則,嚴重影響大部分盡忠職守的食環署人員聲譽及形象,希望食環署予以譴責。

曾任前市政局議員的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據他了解食環署因為人手有限,執法有先後次序,熟食小販放於首位,而老人或行動不便人士則較次,一般對其只是勸告或警告。他認為,「紙皮婆婆」收取一元的事件中,食環署人員矯枉過正,欠缺人情味,不體恤老弱,「告佢做咩呀,冇必要咁做,婆婆年紀咁大,外傭只係買紙皮來坐,又唔係嚴重罪行。」他促請食環署檢討事件,重新教導前線不要將老弱人士列為優先執法對象。

另有報道指,「紙皮婆婆」事件並非單一事件,有在中環檢紙皮賣予外傭的老伯稱,曾因此被食環署檢控數次,更被罰款九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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