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廉署調查黎智英的滙豐銀行私人戶口,揭露他在一二至一四年間,向本港四個政黨包括社民連支付的金錢至少逾千萬元,據梁國雄向立法會交代所指,他用了部分款項支付社民連的訴訟開支。從相關資金流向可見,錢雖來自黎智英私人戶口,但黎卻透過其織造廠及助手Mark Simon,輾轉將錢交到政黨或政客手上。
控方呈交法庭的銀行誓章顯示,黎智英於一二年四月開出支票,一口氣將九百五十萬元付給其經營的公明織造廠,再轉交Simon開出支付予四個政黨的本票。同年十一月,黎又透過Simon給社民連五萬元。連同在一三年十月及一四年六月分別給社民連、梁國雄及另一立法會議員共一百五十萬元,黎智英兩年來付給政黨政客的錢最少達一千一百零五萬元。
不過,黎智英不會直接將錢付給收款人,而是先開支票存錢入公明或Simon的戶口,再以Simon名義開支票及買本票,才交給收款人。
本案梁國雄所收取的廿五萬元,支付過程就更迂迴,原本Simon一筆過以本票付給社民連一百萬元,但是不知何故他寧花手續費亦要回購本票,再另開三票分別付給梁國雄、陶君行及社民連,梁將該張廿五萬元本票兌現存入自己戶口,無向立法會申報。
此外,黎智英於一四年六月透過Simon再給梁五十萬元,但不久梁等人遭質疑收受黎的錢,事件被廣泛報道。梁同年十月才往銀行兌現該本票,卻要求將本票直接存入社民連戶口,銀行職員則提議他大可先存入自己戶口才過戶給社民連,但梁拒絕。最後,黎智英透過Simon另開一張抬頭人為社民連的五十萬元本票,梁則將其原本持有的本票退回給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