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當「休漁期」冇到水塘違釣離譜

水務署轄下的水塘,每年四月至八月為「休漁期」,市民禁止在水塘釣魚,惟多個水塘違釣情況不絕,有釣魚人士竟出動多支魚竿,擺設「大型釣陣」。船灣淡水湖更是「違釣黑點」,一個晚上便有至少十名釣魚人士摸黑違釣。本報記者直擊,有釣魚人士不顧自身安危,僅用頭燈照明,走過水塘邊的亂石堆;亦有人拉着幼繩,爬上高近兩米的堤壩,稍一不慎,隨時跣腳直墮水塘底。立法會議員直斥,水務署過去三年僅作出二十三宗檢控,變相助長違釣歪風。

「我明知依家水塘正值禁釣期唔畀釣魚,但心癮起,咪照偷雞走過嚟釣魚囉!」日前一個晚上,多名釣魚人士在光線甚為微弱的船灣淡水湖,摸黑違規垂釣。其中一名釣魚男子直言,他經常會到淡水湖釣魚,十晚內平均有七晚均有收穫。以垂釣兩小時計算,少則魚獲有三至四斤;多則可達十斤。他當晚運氣不佳,由晚上七時釣至八時許,僅釣得一條「花羅漢」,最終只好無奈提早鳴金收兵。

僅戴頭盔燈 夜釣搵命博

「我今日早走,但班老友就仲留喺度釣緊,有兩支燈閃閃吓嗰度就係喇。」該名釣魚男子更大爆,淡水湖有一個可躲避水務署巡查的「隱蔽處」,該處釣魚的人數更多。但他稱,由於地方較為「隔涉」,故要到上址釣魚,一般在下午約四時到達,並垂釣至通宵。

事實上,在水塘單獨夜釣,猶如「搵命博」。記者日前目擊,有釣魚人士垂釣過後,攜同魚竿等物品,僅戴着頭盔燈照明,走過水塘亂石陣,踏上附近排水口的兩支朽木借力,拉着鐵欄返回離開水塘的路面;亦有人選擇拉着水塘邊一條幼繩,借力爬上高近兩米的堤壩再離去。有釣魚人士透露,在沒有鐵欄的水塘邊緣,他們需將螺絲批插入地上塑膠接合的縫隙來借力上落,稍一不慎,隨時在漆黑之中,跣腳墮下水塘亦無人發現。

擺大型釣陣 得意展魚獲

船灣淡水湖屬「違釣黑點」,九龍水塘及香港仔水塘的情況亦不遑多讓。在九龍水塘,一名釣魚人士一次過帶同三支魚竿,在水塘邊釣魚;另一名釣魚人士,則猖狂地擺設「大型釣陣」,將八支魚竿插在釣魚架上並向着水塘垂釣。記者以遊人身份上前閒聊,他還得意洋洋展示魚獲,「要唔要睇吓?今日釣嗰條大頭魚好肥。」

除釣魚外,香港仔下水塘更有人釣龜「耍樂」。一名赤膊男子說,「估唔到用麵包都引到『金龜』上釣,勾佢上嚟玩吓先!」有途人質問對方魚鈎會否傷害烏龜時,他不以為然地說:「玩吓啫,無嘢嘅!」惟最後因烏龜太重,只好作罷。其後在短短十五分鐘,他已釣得三條鰂魚,身旁的女伴更用環保袋,將「戰利品」帶走。

雖設警告牌 未列明時限

然而記者連日巡查所見,除船灣淡水湖外,大部分水塘均只豎立警告牌,牌上僅標示未領有釣魚牌人士可被檢控。但當中並沒有明確列出,即使領有釣魚牌者,亦只可在魚類非繁殖季節(即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垂釣,其餘時間則屬「休漁期」,讓魚類可以休養生息,穩定繁殖。

水塘違釣問題愈來愈嚴重,惟水務署在過去三年只錄得二十三宗相關檢控。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直斥署方檢控不力,變相縱容及助長釣魚人士違規。他亦批評夜釣人士行為自私,「夜晚喺水塘釣魚出意外亦時有發生,玩命之餘,出事仲要救援人士以身犯險營救,真係好唔應該!」

水務署發言人指出,過去三年署方職員在香港仔水塘、船灣淡水湖和九龍水塘分別進行了超過三百次巡查。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將會加強巡查,打擊違釣行為。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違反釣魚牌照的任何條件,可處第三級罰款,即港幣一萬元。

文/圖: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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