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有家居保 公地意外不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亦表示,由於大廈未有成立法團,故不能為整幢大廈購買保險,萬一發生火警等意外亦無保險可索償,「就算各戶自己買咗家居保,但未有遵從政府嘅有關規定,在公共地方發生意外亦不能索償。」
消防處發言人指,接獲「指示」的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或佔用人,沒有合理辯解而未能於限期內遵辦,便可能會遭處方檢控。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擁有人或佔用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二萬五千元,並可就該指示持續未獲遵從的每日另處罰款二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