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聲稱十六年前因工受傷,右臂嚴重受創後,工作性質由前線轉為文職,之後再因腰椎問題而不良於行,四肢的活動能力大不如前。她指因其傷勢,多年來在職場上飽受上司和同事歧視,包括被嘲笑是「獨臂神尼」、計算她如廁的時間、又遭人在工作地點貼「大字報」,誣衊她扮受傷「唔做嘢」,她亦因此喪失晉升機會。她曾多番向署方和平機會投訴但不果,遂自行聘請律師,昨入稟區院控告食環署及其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索取賠償,但未有述及金額。
申索人何玉兒(譯音),是入職廿三年的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答辯人分別是由律政司代表的食物及環境衞生署署長,及申索人上司何家良。
入稟狀指,申索人於九四年入職食環署(當時是市政總署)任助理販管主任至今。她於○一年工作時,從貨車下車時嚴重受傷,右臂自此變得麻痹無力和感到痛楚,難以書寫;同時她患上抑鬱及適應障礙症,後被評定永久喪失逾三成的工作能力。
由於其傷勢令她不適合前線工作,因此獲編派做室內的支援工作。她於○二至○七年間的工作評核,均獲不錯的評分。但申索人自○七年被調往荃灣分隊的辦公室後,開始屢遭上司和同事歧視。她被嘲笑為「獨臂神尼」、「冇手」和「一隻手指打晒所有嘢」。有同事故意撞她右手、跟隨她去廁所及計時、或對她作不實的投訴等。而上司則未有為她的工作地方安排椅子,並就不實投訴而對她作出警告,申索人工作評核亦因此大跌。她於○八年曾向平機會投訴,惟對方指她欠足夠證據,未有受理。
至一四年,申索人因腰椎滑脫而不良於行。同年,有人在她工作的荃灣楊屋道市政大廈貼「大字報」,內有申索人名字和相片,並指她扮受傷等。
申索人指出,她原本有望獲晉升,但因其傷勢而令她苦無升職機會,薪金自九九年起一直停留在同一薪金點。她於兩年前曾向何姓上司查問升職機會,對方明言她不會升職。申索人又指,食環署得知她遭歧視,但未有作出調查和適當行動,令她免被歧視和騷擾。申索人因此興訟,要求法庭頒令兩名答辯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需賠償她的損失,以及要署方安排她進行升職測試。
案件編號:DCE O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