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教練襲擊非禮 體院學員索償二千二百萬

【本報訊】於沙田香港體育學院受訓的一名少年運動員,前年由母親代他入稟高院,指少年在一二年遭時任體院乒乓球青年隊教練曲彬涉嫌襲擊及非禮,因此向曲彬及體院索償。案件昨於高院提訊,體院代表律師首度在庭上披露,原告要求的賠償額,一度高達四千四百萬元,後來修訂減半,亦達二千二百萬元;原告一方則就案情,欲提出多項修改。不過因為曲彬已離港返回內地多年,原告一直未有向他派送訴訟傳票,法庭現要求原告先處理海外派票問題,然後才處理其修改申請。

原告對案情提多項修訂

女原告是該名未成年運動員的母親及監護人,兩名被告依次是曲彬及香港體育學院有限公司。原告最初入稟時,僅指控曲彬在一二年三月襲擊及非禮其兒子;現時原告欲對案情提出以下修改,包括要求將指控的時間,提前至一○年中開始;另外曲的襲擊及非禮行為,令原告兒子造成精神及心理損害,盆骨遭弄傷等,因此要求法庭准原告呈交相關的專家報告。

體院代表律師則反對,指原告到快將開審的階段,突然對案情作出如此重大修訂,體院將提出反對。律師並舉例指,原告在一五年初提索償清單,要求四千四百萬元賠償,至今年初調低至二千二百萬元,但從來無提過原告兒子有精神創傷,令體院一方措手不及。

案件編號:HCPI 23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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