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倡設管理委員會及專員
三名議員草擬的《公共檔案條例草案》,建議成立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委員會,由具專業人士組成,並向特首推薦擁有專業知識及資格的人士,任命為政府檔案專員,擁有獨立工作權力,管理政府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局,以確保工作公開透明和開放。至於制裁方面,他們建議最高判處監禁三年,以及最高罰款五十萬元。
莫乃光表示,希望檔案法能有助市民監察政府,避免出現西九文化區故宮文化博物館及元朗橫洲發展等事件。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認為,檔案法能取代政府在○九年所公布的《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他又指立法除了能幫助施政,亦加強問責基礎和保留歷史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