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佔領行動爆發至今已有兩年半時間,警方早前終落案起訴九名涉嫌佔中搞手,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三人早前曾指如確認控罪內容屬實,基於公民抗命精神不排除會認罪,惟昨日應訊後疑「改口風」推翻「昨日的我」,其中陳健民在庭外稱,要先研究控罪的合理性,才考慮認罪與否;戴耀廷則稱,本案的裁決將顯示公民抗命者是否享有法律上的權利。
陳健民昨於庭外表示,現階段考慮認罪與否主要有幾項因素,其一是控方證據是否合乎事實,例如若指控牽涉衝突,他們不會接受;其二是所面臨的控罪是否合適,以現時的控罪來看,一旦罪成恐會影響日後市民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的權利,故必須小心研究及考慮後再作決定。
陳又稱,律政司用長達兩年半時間來準備檢控工作,而辯方只有數星期來審閱控方資料,時間非常倉卒,加上三人在一五年一月接受警方預約拘捕時,當時落案的控罪是非法集結及煽動非法集結,並非現時面對的公眾妨擾罪,故三人必須再詳加考慮控罪內容。
戴耀廷則援引台北地方法院的案例,早前裁定太陽花學運中涉佔領立法院的廿多名被告無罪,他聲稱當時有考慮公民抗命這個重要因素,又認為本案被告亦面對類似檢控,法庭對本案的裁決,將顯示法庭認為公民抗命者是否享有法律上的權利,不只對香港造成影響,亦影響全世界如何看待公民抗命。
邵家臻亦指,現時和平佔中已進入另一階段,即司法抗爭,相信本案結果將影響香港的公民運動;黃浩銘則稱,提出案件轉到高院審訊,是因為佔領行動是全港市民一同參與,想由市民擔任陪審團,而不是由法官一個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