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撞許智峯單車 城巴車長不認罪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去年十一月在中環踏單車時,疑與一輛城巴發生輕微碰撞,城巴男司機事後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男司機不認罪,法庭將案定於七月十八日轉往觀塘法院開審。

五十三歲被告王燦明,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一時許,在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不小心駕駛一輛城巴。控方表示,將傳召三名證人,包括許智峯。被告昨在庭表示,當時他正駕駛城巴開工,一直尾隨前方慢駛的單車,當駛至德輔道中時,他駕車「埋站」,之後便被指撞到單車。

案件編號:ESS 103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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