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落藥性侵 健康顧問兩罪候懲

【本報訊】香港自然療法學舍創辦人、健康顧問文耀輝於一四年底至一五年中,先後替佔中女子X及德國女遊客Y治療時,疑藉讓她們飲用混入迷藥的飲品後涉嫌性侵犯。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一致裁定他向Y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強姦兩罪罪成。至於針對X的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罪及非禮罪,則罪名不成立。四十四歲已婚被告文耀輝,聞悉罪成時表現冷靜,法庭將他繼續收押至七月五日,以候取Y的創傷報告始作判刑。

被告文耀輝原本被控兩項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一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其彌敦道寬成樓的行醫單位內,對X施用氟硝西泮以獲非法性行為及非禮X。他另被控在一五年五月卅一日於上址,對Y施用氟硝西泮以獲非法性行為及強姦Y。案發時X及Y分別廿二歲及廿三歲。

另兩條控罪不成立

就有關向X施藥以獲非法性行為的控罪,控辯雙方以至法官在昨日於陪審團退庭後,始發現出錯,原來該罪所指的「非法性行為」,定義只涵蓋性交或肛交等,並不包括非禮。基於證供未能推斷被告對X有超越非禮的強姦意圖,法官遂指示陪審團裁定該罪不成立,陪審團最終亦一致裁定非禮X的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 7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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