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罪案調查科一名男警長去年登門向多次電話聯絡不上的女文員派發證人傳票時,遭對方與丈夫質疑其警長身份,之後更涉嫌向他施襲令他受傷,夫婦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昨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庭上播出兩段報案中心的錄音,顯示電話通話中,警長語氣激動不停大叫「襲警」,接線生都要着他「唔好嘈啦」,而夫婦則語氣平靜;警長對此解釋,因當時剛被襲又「一對二」情況危急,其語氣才較激動。
報稱文員的女被告曾淑蘭(五十歲)及從事印刷業的男被告黃文漢(五十一歲),被控去年十月二日在中環伊利近街某唐樓單位,襲擊警長余政賢。
九三年加入警隊、事發時駐守商罪科的警長余政賢是控方唯一的證人,他供稱,法庭去年七月就一宗詐騙案向女被告發出證人傳票,惟至同年九月該案開審後,警方仍無法以電話聯絡到女被告,余被指派在九月底連續兩晚上門派傳票,但無人應門,他遂發出附上證人傳票照片的短訊,要求女被告回覆但仍無回應,他遂在事發日第三度上門。
余續指,案發早上十一時抵被告寓所,兩次按門鐘無人應門,當他坐在樓梯等候時,男被告突然開門激動爆粗:「做乜×嘢呀」,余出示委任證及說明原由,卻遭男被告推開及欲搶證,之後女被告亦出來拳打他胸口,並否認是警長要找的人,雙方出現拉扯。余續指,其委任證及證人傳票均墮地,眼鏡亦飛脫,雙方均先後報警求助,余報警時大叫襲警及要求支援,其後有軍裝警員到場拘捕兩名被告,余送院檢驗後,發現手指及手臂受傷。
辯方盤問余時則指,當時男被告見家中突然停電,打開門查看時見到余,余卻不停表示要找「嚴惠蘭」,兩被告才回應稱無此人,二人並否認向余動粗,余對此說法不同意。而女被告自辯時則指,打開門後,余當時以大字形姿勢撐着門框欲闖入單位,又叫錯人名兼沒有展示委任證或證人傳票,只不斷高呼「我係警察」,二人更懷疑是余關掉電力總掣,故才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ESCC 5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