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名警務人員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於金鐘龍匯道變電站旁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七人今年二月於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人現時正在獄中服刑,眾人並於早前就定罪及判刑均提出上訴,上訴聆訊暫時未有排期,但案中次被告即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三十歲)已率先提出在等候上訴期間的保釋申請。高院上訴庭已排期在六月廿八日上午十時審理其申請,預計聆訊需時三小時。劉卓毅是七警中官階第二高的警務人員,法官裁定他當時雖然沒參與襲擊,但有觀看事件發生。
案件編號:CACC 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