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旗下的九龍東工商中心前首席客戶經理,涉嫌收受兩名客戶共約二百七十萬元人民幣(折合約三百一十四萬港元),以協助處理由他們所控制或與他們有聯繫的多間公司,申請達五十億元的信用證貸款作套戥交易,賺取內地高息定期存款的息差四至五厘。該名前經理否認兩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指,一○至一四年間,由被告曾偉志(五十歲)其中兩名男客戶所控制或相關的十間公司,用黃金及電子零件買賣的信用證,分一百次申請到合共五十億元的貸款。被告知道他們其實將錢匯到內地作高息定期存款,賺取約四至五厘的息差。被告聲稱分別各投資了一百萬元人民幣,參與該兩名客戶的套戥活動,而他及家人從該兩名客戶收到的二百七十萬元人民幣,則是相關的投資回報。
惟控方質疑被告的說法指,該兩名客戶已取得的貸款數以十億計,何需被告再投資區區一百萬元人民幣,而且那筆錢若果是投資,被告明知其投資涉利益衝突,但從未向銀行作出申報,亦未曾舉報客戶其實將貸款用作套戥活動,令銀行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案件編號:DCCC 5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