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稱第五被告遭毆
鄭續指,之後他帶第五被告上旅遊巴士,往秀茂坪警署補錄書面供詞。惟辯方指出,第五被告被制服後,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兩至三分鐘。
而在旅遊巴士上,第四被告孫君和(廿七歲)則被警員打臉,鄭當時大聲喝斥第五被告和其他被捕人士:「關唔關你哋事呀?」,並且叫第五被告低下頭,不要望其他人。
鄭又在警署內向第五被告稱對方所犯的罪不重,若肯認掟磚將很快獲保釋。鄭對辯方的說法一一否認。
除第四和五被告外,其他被告依次是楊子軒、羅浩彥及陳紹鈞(十八至四十八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二月九日在旺角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86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