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議員:通報機制已失效

【本報訊】十年前,公立醫院接連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民意壓力下,醫管局推出二十四小時通報機制。機制最初規定須呈報九類「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如錯誤開刀、割錯病人身體器官、輸錯血、錯誤處方藥物引致病人永久喪失主要功能或死亡等,其後額外規定須呈報兩類「重大風險事件」,包括可導致死亡或永久受損的錯誤處方藥物,以及錯辨病人身份事件。根據機制,各醫院及聯網須在二十四小時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向醫院管理層呈報上述事故,醫院要在四十八小時內成立調查小組,並須於八周完成報告並提交局方。

不過,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現時雖然已有通報機制,惟醫管局沒有執行,批評當局隱瞞事件,影響整個機構的公信力,當局呼籲市民捐肝時也沒有公布等同欺騙,會打擊公眾信心。

郭又斥醫管局指因醫生放假故遲通報只是藉口,事件顯示當局在處理嚴重醫療事故的公布系統已經失效,他認為,遲通報需有罰則,應考慮紀律處分、減人工等,又認為醫管局董事局應加入立法會議員或民選議員以作監察。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亦指,聯合醫院兩名醫生犯下不能彌補的低級錯誤,醫院亦沒有主動通知家屬,要家屬追問下才交代事件,質疑通報機制沒有成效。

醜聞曝光 爆集體拒捐潮

未滿十八歲的Michelle上月為捐肝救母,公開呼籲降低法定捐贈器官年齡,引起全城關注,終於得善心人捐出部分活肝,但一周後鄧需要二度換肝。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換肝事件一度刺激市民踴躍登記,惟「開漏藥」醜聞曝光,民意極速反彈,網上討論區更有人發動「集體拒捐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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