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愛心常遭濫用 不監管助紂為虐

世上有各式各樣騙子,其中以愛心騙子最可惡。一般騙子覷準人們的貪婪斂財,而愛心騙子利用人們的善良牟利。內地「炫富女」郭美美事件,令官方紅十字會的百年英名毀於一旦,教訓深刻,「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也好不到哪裏,由於港府不監不管,官僚敷衍塞責,涉及慈善機構牟利的醜聞不勝枚舉,最終受害的是最有需要的弱勢階層。

審計報告日前踢爆本港慈善機構多宗罪,引起全城嘩然,立法會帳委會昨日召開公開聆訊,跟進追殺。惟有關官員大打官腔,不是巧言令色,避重就輕;就是藉口多多,推卸責任,簡直醜態百出。對於有多間慈善機構被指向董事違規支薪,更有機構三年間向董事支薪一千三百萬元,「好過去搶」,稅局官員不是按章辦事,反而充當其代言人,聲稱有關董事同時為機構職員,有實際職務,故獲得支薪;又稱有些職員獲得的不是薪酬,而是車馬費,是所謂「愛的禮物」,稅局既不會要求涉事者退款,更將繼續保留其免稅的待遇。人們這才恍然大悟,難怪違規機構有恃無恐,原來是得到當局的縱容。

曾有官員聲稱,人生有兩件事無法避免,除了死亡,就是交稅。平時稅局追繳欠稅如狼似虎,納稅人少一個毫子都不行,遲交則被罰款,但稅局對違規慈善機構卻網開一面,豈止雙重標準,更是慷納稅人之慨。本港慈善機構一年獲免稅高達一百二十億元,其中有多少被渾水摸魚,真是天曉得。

稅局沒有盡責看管好庫房,地政總署更是助紂為虐。對於部分慈善機構被揭獲得政府免費或象徵性批地後營運酒店牟利,地署官僚不是積極跟進,堵塞漏洞,反而一味將問題歸咎於地契在不同年代及不同政策下簽訂,條款不盡相同,更指審計報告揭出的一些個案並無違反土地用途限制,言下之意,地政總署沒有錯,慈善機構沒有錯,錯的是審計署。更有甚者,有關官員畫地為牢,聲稱當局只會在地契到期或者以後再向慈善團體優惠批地時,才考慮加入配合當前社會環境及要求的新條款。這番說明,等於告訴那些慈善機構,可以繼續利用地契的漏洞牟利,而不會受到任何的懲罰。

最可笑的還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他一方面聲稱會根據審計報告的建議,探討短期措施提升慈善機構透明度,一方面解釋港府之所以遲遲不成立法定的監管機構,是擔心權力太大,干預慈善機構運作。因為擔心被指干預,所以決定放棄監管,世上還有比這更荒唐的說法嗎?如果這個邏輯成立,小偷是否可以因為不滿常遭警方打擊而要求將其解散?金融大鱷是否可以因為不滿證監會干預其操縱市場而要求將之擱置?港府還有甚麼存在價值?高官薪高糧準又為了甚麼?

本港慈善機構沙石俱下,說到底就是當局放棄監管、放任自流造成。見微知著,港府被指是「冇靈魂」的行屍走肉,可謂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