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金山軟件」的首席財務官吳育強涉嫌向珠寶店員提供三萬元賄款,圖令店員替他退回他在該店所買,價值近八十萬元的三卡重鑽石戒指。吳事後被廉署控以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不認罪,案件昨開審。案中店員供稱,已說明公司規定只可「換貨不可退款」,但吳翌日即向店員表示:「不如我畀三萬蚊現金你,你幫我處理退款嗰啲事」。辯方則指吳無意行賄,是受店員失實陳述才購下昂貴鑽戒。
五十二歲被告吳育強,被控在一四年九月十四日,向「嬋珍珠寶」僱員溫卓霖提供三萬元,以協助被告做鑽戒的退款。「嬋珍珠寶」店位於尖沙咀加拿芬道,其營銷經理溫卓霖昨日供稱,一四年九月十三日,被告以信用卡購買一枚值七十八萬八千元的鑽戒,當時他已向被告解釋,並展示單據寫明,顧客只可換貨不可退款。
惟翌日中午,被告到店舖要求退款,並約溫到茶餐廳「請飲嘢」期間,被告提出給溫三萬元以處理退款事宜,溫即時拒絕。同日稍後及同月廿五日,被告到店內要求見店東不果,兩次均報警收場;店東亦堅持只可換貨,溫亦有將三萬元一事告訴店東。庭上亦播放該月廿五日的店內閉路電視片段,當時警員接報到場,溫向警員說出三萬元一事,被告向警員解釋:「呢個係事實,但係我唔認為呢個係一個賄賂,我只係話呢件事退咗(款),我寧願畀三萬蚊喇」。
辯方則指涉案鑽石具強烈螢光反應,這會降低其價格一成半至三成,但溫推銷時卻疑作失實陳述,指螢光反應不會影響鑽戒價格。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30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