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園發展用地 拒闢臨時中轉屋

【本報訊】供迪士尼樂園作第二期發展的六十公頃土地一直丟空「曬太陽」,立法會議員指,迪士尼二期發展不會在二○二三年前展開,要求當局與迪士尼商討,以上址作臨時中轉屋,安置劏房被取締的居民,但遭發展局拒絕,稱考慮土地的短期用途,要與迪士尼的氣氛協調,例如休憩、體育等設施,不包括住宅。

可用作休憩體育設施

發展局局長馬紹祥回覆立法會議員稱,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是本港旅遊基建重要一環,政府和華特迪士尼公司繼續探討第二期發展,而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擁有計劃用作迪士尼第二期發展用地認購權,該地可根據限制性契約的核准用途,用作各類短期用途,例如休憩、體育等設施,但不包括住宅用途,如中轉房屋。馬又指出,在一四至一六年間,屋宇署取締了工廈內八十四個違例用作住宅用途的處所,有十二人入住房屋委員會臨時收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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