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各特首選舉參選人近日陸續向選舉事務處遞交選舉開支和捐贈資料,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總選舉開支約一千二百五十八萬元,所獲的選舉捐贈約為一千八百六十九萬元,而在選舉前一日,她花了二十三萬元就司法覆核申請,尋求法律意見,但沒列明是涉及哪項司法覆核。
根據選舉事務處的文件顯示,林太所獲得的捐款,其中一千元以下的捐款佔十五萬元,一千元以上的則有一千八百五十四萬元。不過,每名捐款者最多都只捐了十萬元,似乎是與競選辦的默契。
林太的個人開支佔四千一百八十元,當中包括多次的化妝服務;選舉聚會開支則約二百三十二萬元,包括位於會展的分享大會,以及在旺角麥花臣場館的政綱公布會等。而多次的選舉聚會上,林鄭分了多個批次印製T-shirt,其中一批索價五百元一件,而其他亦至少二百多元一件;一份公布會上的投影片亦需一萬五千元設計。
至於選舉代理人及選舉助理開支則達二百零八萬元,其中公關麥黃小珍合共支薪三十三萬元,月薪最高達十五萬六千元,出任選舉開支代理人的李律仁、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以及競選辦主任陳智思等均沒有支薪。而林鄭對實習生都頗為闊綽,其中一位實習生月薪達二萬零六百元,高出不少大學畢業生。
另外,林鄭在租金、辦公室及運輸上的開支高達四百四十二萬元,其中在會展辦公室租金費用六十多萬元。而交通費上,林鄭除了聘用司機代步,亦申報了多項的士開支。早前落區被嘲不會用八達通的她,同時亦有十五筆有關八達通卡的開支,未知是其競選辦成員,抑或林鄭本人使用。